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等有關規定,受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委托,大興安嶺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黑龍江省塔河縣盤古鎮礦泉水詳查探礦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
場所:加格達奇區朝陽路東五道街87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場所:https://ggzyjyw.hlj.gov.cn/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黑龍江省塔河縣盤古鎮礦泉水詳查
勘查礦種:礦泉水
地理位置: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
面積:0.005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23°52′20.67″ |
52°41′57.28″ |
2 |
123°52′21.79″ |
52°41′56.84″ |
3 |
123°52′20.65″ |
52°41′55.75″ |
4 |
123°52′21.77″ |
52°41′55.32″ |
5 |
123°52′19.48″ |
52°41′53.13″ |
6 |
123°52′17.24″ |
52°41′54.00″ |
7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詳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0.1萬元
出讓收益率:3.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符合《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規定和持有《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外商投資企業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活動。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六)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相匹配的資金實力等要求。 (七)競買人若發生《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將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20日
網上地址:http://ggzyjyw.hlj.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活動采取在互聯網上交易的方式,即通過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w.hlj.gov.cn/)進行交易,競買申請人須按照平臺要求辦理相關業務。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8月8日09時00分—2024年9月4日16時00分止。 保證金處置方式:競得人的保證金在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收益;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報價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8月08日—2024年09月04日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于網上申請報名時限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通過系統填寫競買申請,選擇銀行,獲得保證金賬號。競買人應當向此賬號交納競買保證金1000元,交易系統在接收到足額的競買保證金的到賬信息后予以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4日16時,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網上報價)時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探礦權出讓采取網絡報價方式,報價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首次報價不能低于掛牌起始價,下次報價須高于上次報價,每次有效報價為加價幅度的整數倍,最高報價為成交價,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具體報價程序詳見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須知。 自由報價期:2024年9月5日9:00—2024年9月20日16:00延時報價期:300秒加價幅度:1000元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到礦區實地進行踏勘,充分了解探礦業權的相關情況以及勘查開采風險。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掛牌出讓探礦權無異議并全部接受,投資風險和勘查開采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三)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如競得該礦業權,其轉采礦權時需符合國家產業最低準入條件和安全生產距離等有關規定。因上述因素導致探礦權無法轉為采礦權的,后果由競得人承擔。 (四)本次掛牌出讓探礦權涉及的土地、林權、道路使用、用電、用水等不在出讓范圍內。在進行勘查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電、道路、環保、安全及地面附著物使用和搬遷等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解決,競得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如未辦理完畢相關手續致使競得人不能勘查開采的,責任由競得人承擔。 (五)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定進行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5年。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時,需按規定扣減相應面積,符合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推進綠色勘查,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八)競得人競得探礦權后,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探礦權登記、解除《探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收回探礦權的,出讓人僅退還競得人所繳納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成交價),其他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如由于競得人原因導致出現上述情況的,競得人所繳納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成交價)也不予退還。 (九)由于國家在該探礦區域有前期探礦投入,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如競得該探礦權,有承擔國家前期投入費用的風險(視國家政策確定)。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本次出讓的探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有異議的,應在結果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大興安嶺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據所提異議的具體情況,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出讓合同或解除合同:1.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2.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3.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4.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5.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6.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一)探礦權競得人應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5天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 (二)《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競得人應按《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相關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掛牌競爭確定的成交價;在礦山開采時,每年按照上年度銷售收入的3.0%繳納逐年征收的采礦階段出讓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礦階段出讓收益=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礦業權出讓收益率(3.0%))。 (三)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到礦區實地進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讓探礦權礦區的現狀和周邊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影響資源開采的外部條件,踏勘費用自理。 (四)公告時間內如有其他變更事項,出讓人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補充公告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五)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聯系方式。聯系人:孫景偉;聯系電話:0457-2139661。
本公告在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自然資源局
2024年08月07日